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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如衣服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她的絕配不是妳的絕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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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只能做普通朋友
作者: 花無缺 日期: 2009.07.02  天氣:  心情:
一次又一次被對方傷害後,念在多年友情份上,心中柔腸百轉,欲斷難斷。
也許忽略了,也許不願承認:對方做出傷害自己事情,
即使明知故犯,破壞朋友之間的不成文條約,關係即時自動瓦解。
即使對方未至於成為仇人,其地位應降級為「普通朋友」
生活裏,我們常常受到旁人傷害,不單因為對方所作所為,
更因為把對方看得太重要了,視對方為知己,才有謂被出賣;
如對方是愛人,才有所謂不忠;對方是人,才有所謂忤逆;
對方是兄弟,才有所謂背信棄義。
如果對方不是知己、愛人、親人、兄弟,
所謂出賣、愛人、不忠、忤逆、背信棄義自然不成立。
非知己非愛人非親人非兄弟,即是普通朋友,泛指那些曾經交換名片、
叫得出名字、在路上碰到會打招呼,卻不會真的相約聚會、從沒深入了解的人。
他們可能是同事、客戶、鄰居、親戚,我們不會交淺言深,不會共聚玩樂,
更不會花費精神時間心血予以關心、栽培、教導、著緊和計較。
退一步海闊天空,知易行難。
賞試把曾經傷害自己的人降級為普通朋友,彼此的責任和義務、期望和失望都降至最少。
從此,我跳出了憤恨的牢籠,重獲飛翔的自由。
對不起,我們只能做普通朋友。
我不會再對你動心或動怒,也沒興趣知道你近況,更不會再為你流半滴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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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7-18 17:19
他, 45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7-03 09:49
他, 40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3 10:17]:

但總會有 真心相待的
只是你 拒人千里之外吧
賞試放開心中枷鎖
去接受下一個 有緣人囉!^^

 
時間:2009-07-03 09:18
他, 40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3 09:43]:

人心難測!

 
時間:2009-07-02 22:29
他, 48歲,台中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2 23:36]:

誰說不可以
一刀斬斷 就可以
但要狠 要快唷! ^^

 
時間:2009-07-02 18:21
他, 53歲,嘉義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2 18:52]:

怎會沒有人要
只是未遇上吧
祝你早日找到
心中至愛唷! ^^

 
時間:2009-07-02 15:37
他, 47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2 15:39]:

不會啦
怎會把你降級!^^

 
時間:2009-07-02 14:57
他, 46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2 15:36]:

嗯........
這是每個人的看法不同
各自有自己的處事態度
何須再為此 爭持下去呢
你走你的陽關道 我走我的獨木橋
互不干擾 是最好的

 
時間:2009-07-02 12:59
他, 46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2 13:17]:

給你知道對方的過去又如何?
我是展望將來的人 過去是不屑一顧

 
時間:2009-07-02 12:55
他, 46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7-02 12:43
他, 46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2 12:51]:

對方的過去 是對方的事
那時還未認識對方 對方的過去
與自己何干唷
因此 對任何人 我也不會刻意去問
除非是對方想對我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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