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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被偷怕了! 蔬果行公佈「小偷名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0.04.09  天氣:  心情:
被偷怕了! 蔬果行公佈「小偷名錄」
更新日期:2010/04/08 12:35 劉欣逵

基隆市有一家24小時的蔬果行,因為常被顧客順手牽羊、偷東西,店家實在是不堪其擾,最後將逮到的歐巴桑一一拍照存證,還自製一張小偷名錄,貼在收銀檯上方警惕,這些慣竊果然不再上門,但張貼竊賊照片,會不會有妨礙名譽和肖像權問題,引發討論。


果菜行裡人來人往,店員忙著結帳,一不小心可能就讓小偷有下手的機會,幸好店家腦筋動得快,想到一個好方法。

收銀台牆上貼了2張小偷名錄,照片清楚拍下竊賊長相,還寫上行竊時間和偷的東西,老闆說這14個人,都是來買菜的婆婆媽媽。記者:「會不會比較不來偷?」店家:「也是有點嚇阻效果。」

會這樣大剌剌把小偷照片貼出來,實在是因為基隆這家蔬果行被偷怕了,小偷專挑高價的進口水果下手,甚至還整袋偷走,老闆貼了警告標語,也裝了監視器,卻還是沒法阻止被竊情況,才會出此下策。

記者:「會不會很尷尬?」店家:「不會啊,只要她不再犯就好。」

店家說拍照是給小偷警惕,公佈後果然有效果,只是拍照公佈小偷長相,會不會侵犯名譽和肖像權?檢方說,商家沒有脅迫對當事人拍照,就不會有刑事強制罪的問題,但雖然不構成刑事犯罪,若有侵犯到肖像權和名譽,當事人可以依民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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