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77253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17歲女友助殺 養子9刀狠奪母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今日天氣/全台氣溫轉涼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假車禍性侵 高鐵狼判18年半定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0.04.02  天氣:  心情:
假車禍性侵 高鐵狼判18年半定讞
更新日期:2010/04/02 04:1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天審結「高鐵之狼」劉權鋒強姦猥褻及殺人未遂等案,合議庭認為劉權鋒7度在高鐵車站附近製造假車禍,再勒昏夜歸女子拖到路邊非禮,判決劉權鋒共觸犯3個強制性交罪、2個猥褻罪、1個殺人未遂罪和1個竊盜罪確定,將由高院另訂執行刑,合計刑度最高達18年半。



至於高院另外還認定劉權鋒觸犯2個猥褻罪,最高法院認為罪證不足,發回高院更審;資深法官指出,劉權鋒將先執行已定讞刑期,對於發回更審案情部分,須等高院重新審理、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再接續執行。



判決書指出,31歲水電工劉權鋒在2007和2008年間,經常騎車在高鐵青埔站附近尋找作案目標,發現落單女子步行或騎車後,就故意撞倒被害人,再假好心救人,接著徒手勒緊被害人脖子,等到昏迷後,再上下其手。



2007年9月起,劉權鋒變本加厲,撞倒被害人後,以膠帶綑綁被害人的嘴、雙手和雙腳,再強制性交。



庭訊時,劉某除坦承犯行外,竟向法官表示:「喜歡制伏人的快感。」合議庭認為劉某手段凶狠、惡性重大,因此予以重判,劉某目前仍在押,二審時,劉某被判刑20年。

標籤:
瀏覽次數:72    人氣指數:472    累積鼓勵:2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17歲女友助殺 養子9刀狠奪母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今日天氣/全台氣溫轉涼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