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偕友人一行四人去打球, 中午就順道赴外淡水一家「黑店」吃飯, 這家由第二代經營,
生意好到坐無虛席, 一位難求, 由於週遭無車位可停, 便暫停路旁只劃白線沒有紅線的區域。
照理說:除了紅線禁停, 黃線係暫停, 白線是可以停車。當用完餐後回到車位時, 看到前玻璃夾
著一張被告發的通知單。真是誤入「黑店」。就差點沒上賊船呢,,,,
再仔細看看馬路邊是否劃有紅線?並沒有呀, 於是開往開單的中正派出所了解情形。警察大大說: 路邊是劃白線, 可是突出來的人行道邊沿劃有紅線呀;
於是我又開回到原點瞧個仔細。可是我停的那一段人行道上邊沿並無劃紅線呀。就算兩車道不能停車也要劃
上紅線, 這樣開車人就不敢去冒這個險而停。我想今天帶著相機回到原點去拍照。等裁決所
寄來罰款通知單據以申訴。
交通警察單位總讓人感覺在跟駕駛人「搶錢」。有人說你不違規就不會吃紅單,,可是台北市區車輛多到有如蟻螻。開車不易, 停車更難,動輒得咎。
多麼盼望,玻利仕大人多體諒市井小民賺錢不易, 能不開就不開吧。不要遇到遇選舉日就閉隻眼, 過了選舉日又睜大了雙眼。是否警察單位尤其是交通警察有業積壓力呢?
在美高速公路上開車, 若是超速老美警察就在你車後跟踪一段路乃無減速行為時, police 就超越在你車前, 示意要你停車受檢, 這時你的雙手不能離開方向盤, 警察要你一個口令一個動作,
他怕駕駛人掏出手槍對幹。在美國生活只要守法是沒有人會跟你搶錢的。尤其是警察人員。
所以說, 生活在都會區的痛苦指數是相當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