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院院會通過 分兩階段調整
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銓敘部研擬有關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修正案,是為配合立法院九十六年修正通過的地方制度法,為免中央與地方職等出現失衡現象,修法後,明確將縣市政府「主任秘書」職稱改為「秘書長」、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等。
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法,考試院院會昨已通過第一階段公務人員職務列等案兩階段原則,將先調高地方機關薦任第九職等以下相關職務的職等,張哲琛表示,銓敘部將提出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修正草案,報請考試院院會審議通過後,最遲下個月將開始實施第一階段的職務調整。
不過,為考慮財政負擔,銓敘部將分兩階段調整,現階段只會調整地方機關薦任第九職等以下的相關職務,估計約有五千人將會調高職等並加薪,因此而增加的俸給、獎金等人事費用約三億元(尚不包括退撫、保險等職務升等約二億元費用),將由地方政府負擔,且分攤於各地方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