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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嘴碎的女人真討人厭!
作者: 飄颻 日期: 2009.04.20  天氣:  心情:
工作單位裡的李XX 是我最討厭的查某人!
一方面,趨炎附勢,有時為了職場生存無可厚非!
可是咧!
踩著別人的屍體高升,且那屍體還是妳殺死的,
那就很難令人看得下去了!

選邊站、結黨營私、搞小圈圈......
只要是團體這些都難免,
而小團體在一起難免講些人家是是非非,
這更難避免。
可是李XX啊~
妳也未免太誇張了吧!
別人沒啥事,妳就到處造謠人家不良事蹟大聲放送,
工作上,只要是人難免有小小缺失,又不是不能改正或人家不肯改,
只有神才不犯錯,
妳憑什麼不能容忍人家犯錯?
幹嘛在人家背後傳播人家的無心之過?
更何況人家又沒跟妳有業務接觸,
人家犯錯又不影響妳工作,
更遑論妳憑著勢力背景佔著爽缺到處和人家聊八卦為樂,
己極令人不爽了!
人家忙翻天妳居然整天只拿放大鏡檢視著別人,
若妳覺得妳能做得更好,
有本事來交換工作啊!
妳都不覺得妳在職場上只剩下利益交關互相利用的人在妳身邊轉嗎?
妳不覺得妳很可悲嗎?
每個人若非有利用價值,
和妳就僅有短得不能再短的寒喧,
妳真的沒感覺?
還是妳有恃無恐?
認為妳永遠有背景優勢?

哪天妳的背景勢力垮台了,
相信那些由妳製造的流言大反撲
必定活活淹死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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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6-16 01:13
他, 35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21 21:03
她, 52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21 18:13
他, 47歲,亞洲其他,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1 20:53]:

職場上
這種人難免
所以啊~
看開點囉!

 
時間:2009-04-21 00:25
她, 52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1 08:32]:

其實啊!
這種人有幾點特徵,
要嘛是太閒,
要嘛是太膚淺。
對於沒啥深度的人咱們要原諒他。
因為他懂的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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