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議題一直圍繞在選舉打轉,藍攻綠,綠打藍.
其實選舉活動,不同陣營互相指責對方的不是,本也無可厚非
執政黨被在野黨攻擊施政缺失,在野黨被執質疑貪腐
不過今天的新聞-------宇昌案,出現大逆轉,經建會擺烏龍
主委下午3點開記者會道歉.
想說的是------民進黨誤植錯誤水果照片,被K得滿頭包,是該道歉
但是一個政府機關,拿出的文件,不但和原始文件相去甚遠
甚至有偽造文書的嫌疑,豈是道歉就能了事?
舉證綠營的三位藍營立委,在鐵證如山,證明了綠營候選人清白後
一概把責任推給經建會,說是經建會提供的文件,責任不在他們
猶記得一個通過不久的法律條文修正案,和藝人代言有關
條文規定:"任何代言的食品及藥品,代言人若未經使用
確認其效果而代言,亦得負廣告不實之責任"如果沒記錯的話
ㄟ~這些只躲在言論免責權保護傘下的不負責任立委ㄚ
如果你們這樣沒事,那麼我隨便去路上說一個靓妹是妓女
應該也沒事吧?反正是剛才路過身邊的陌生人告訴我的
舉證的責任應該是被懷疑的人,而不是舉證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