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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後需要大不同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嘴碎的女人真討人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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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討人厭的主管!
作者: 飄颻 日期: 2009.04.15  天氣:  心情:
有些人未當上主管前,
風評倒還不錯。
至少不曾有趾高氣揚、仗勢欺人的風聲傳出。
可是咧!
一旦換了位置,何止換了腦袋!
根本就自認為換了階級嘛!
把我們這些同事打為低階同僚不說,
做起事來著實令人不敢恭維!

我實在很想對他說:幹嘛這樣?
你不是我的老闆,
我的薪水也不是你付的,
我更不是你聘請的!
有事交辦的話,
態度不必一副君臨天下,王者降臨般的壓下來吧?
更何況咱們又不同課室,
你的業務我倘配合不來的話,
拒絕幫你也合情合理啊!
最恨的是!
你身為主管就應有主管的擔當及雅量,
你被我拒絕,
不爽的話,要嘛就找我協商〈雖然我知道這不可能!因為你看不起我〉
但有種的話去找我們主管協商啊!
展開你們主管間的對話嘛!
幹嘛一直放送小道消息,
淨放些陰毒的流言攻擊我
這樣我就會反過去幫你嗎?
錯!
我更不想理會你!
且在職務之外,
更不可能幫著你一絲一亳!

每個人都是混個一回飯吃或養家活口,
沒有你就較高級人家就較低賤!

在可以的範圍內,相互幫忙無可厚非。
在不屬於他人的職務內,
請學會尊重他人的拒絕!
這也是職場倫理之一,
沒理由你身為主管就可以耍特權!
沒理由主管就有職業倫理豁免權!

氣!氣!氣!氣!氣!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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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後需要大不同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嘴碎的女人真討人厭!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21 00:01
她, 58歲,亞洲其他,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17 00:16
她, 58歲,亞洲其他,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0 22:20]:

這位主管級的人物,
首先先恭喜妳事業有成,
在這個裁員潮及無薪假高漲的時代,
妳的位置及薪資必是令人羨慕的!
我也試著和那不理想的主管溝通,
也婉轉拒絕了他,也求救了我直屬主管,
我主管也明確地拒絕他。
只可惜咧~
那位自我中心極重的主管根本聽不進去也看不起我,
偏又不敢直接和我直屬主管對嗆,
所以只能對我耍些陰毒手段。
人生嘛!
怎可能事事順遂咧!
就當上帝給我的人性考驗囉!

有妳這位主管級人物加持及祝福,
期許自己能過得更好!

 
時間:2009-04-16 23:11
她, 39歲,屏東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0 22:14]:

我不打算申訴!
一方面,這種難有具體事證,
二方面,萬一我因此被裁掉了,
唉~
沒工作還得了!
只能期許自己能哪天當了主管
千萬不能這種樣子呵!

 
時間:2009-04-16 08:33
她, 42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0 22:13]:

對呀!
我也都跟自己說狗吠了你
難道你也要把牠吠回來?

 
時間:2009-04-15 13:09
他, 42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5 14:30]:

謝啦!
生氣也沒用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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