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7點妹妹朋友,與我相約去手機店,這是我上各月底答應她,我會送她HTC One X s720e4.3寸影幕智慧型手機,沒想到妹妹朋友的合約還沒有到,原來妹妹朋友是要用我門號續約,雖然我的二各門號,都可續約了,但我又不想用手機上網,所以為了被綁合約,得到一支智慧型手機,無法使我心動的!如果我要用智慧型手機的話,我會買空機就好,什麼上網吃到飽,被電信業者綁了二年約,所發費的錢就比手機貴很多了。
我續約但上網也只有我的門號可以,我把續約來的HTC One X s720e4.3寸手機,給妹妹朋友用,她也沒有辦法上網,『好佳在 [:-]』這家手機店我很熟,不然被當成「莊笑維」就不好了。只好請妹妹朋友,等她的門號可續約的時候,再來辦智慧型手機,我會幫她預繳手機費用,然後我就請妹妹朋友,到我們街上我同學開的店,請妹妹朋友吃一頓晚餐,聊表我幫不上忙之欠意。
雖然弟弟在上星期五,用他的門號在台灣大哥大,也辦了一支單卡HTC 一支4.3手機,但妹妹朋友要的是雙卡HTC One X s720e4.3手機,可說是同款機,只因她的門號無法辦[XP~] [X-(] [:((]不是我幫不上忙,害我領錢出來卻付不了手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