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終於把我想離開,目前在上班的這家公司的想法及無力感,正式告訴給我家人了解,所以我也在今天,把寫好的離職書送回公司。
離 職 申 請 書
兹 000自00年0月0日再度回來公司擔任駕駛員乙職,至今於有6年多之久,其間承蒙各課主管的垂愛,個人並自信於工作崗位上,始終戰戰競競,唯恐怠忽職守,無時無刻不以感念的心,面對工作上的嚴苛挑戰,與人情世故的考驗,一路走來,練就一身難得的好思想,實為感激涕零。
謹以此短短辭呈表達在職,這些日子以來,之心路歴程與感激之意,並請各課主管准予101年12月30日起,辭去擔任駕駛員現職,不勝感激。
謹 呈 :各課簽准
離職申請人:
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之前我不會很在意,公司用什麼名義扣我薪水,我都是只有一種心態一笑置之『扣去吃藥』,但這次實在太過份了,使我忍無可忍的情况,心生求去的念頭,但先決一定要先讓我家人,了解我的想法及無力感,在跟我老婆溝通後,她也了解我有多麼愛這各家之後!才知道我在這家公司,因主管的無能及無擔當,死員工只要不要它被老闆駡就好,站著毛坑不拉食的心態,我還能再為這家公司効力嗎?
在9月份我們公司有承接一家,專接國內旅行社,機場接送的一家遊覽車公司的業務,對我們這些開遊覽車的同仁是一種苦,接載要去機場坐飛機出國後,我們還要在原機場,等從國外坐飛機回國的人載送回家,有時要在機場附近等上10多各小時,可說是苦不堪言,最主要我們公司承接人家再轉手的車趟,那車資超低的,我們開車的駕駛費超少的,所以有同事因為了車趟,跟公司吵架之後離職了,當下我也不知怎麼會這樣。在10月20日公司給我排了機場接送,我才知道什麼叫作:嘔[XP~]當天早上我開車先至彰化縣溪卅,載旅行社一位劉小姐帶團領隊,要去員林鎮載她要帶團出國的成員,那知這位劉領隊帶我開的路,碰到路中間在施工挖水溝,我車子的右前上方去碰到,住家的屋前鐵柵,造成我所開的車右邊上方玻璃裂痕,但沒有影響行車安全,當下我用我手機撥電話回公司,請劉領隊跟我公司主管說:她帶領的路程中,巧遇道路施工,造成我行駛碰撞東西,使著玻璃有裂紋,但不會影響到此趟行程,我就繼續載送客人,至桃園國際機場。
10月23日我回公司更換裂縫的玻璃掉,也把當天的情形告訴我們經理聽,她就說她會把情形,告訴委託我們跑的那一家遊覽車公司知道,結果一個月過了,二家公司互推皮球的情況下,公司要我賠玻璃費用5000元,錢又不是自己能印,我錯我賠,但要不是那位劉領隊帶路的話,我一定會從員林市區找路,根本也不會這樣走法!難道要我去告旅行社嗎?兩家沒擔當的公司,加上我公司經理那種嘴臉看了更嘔!死死我們這些司機,不要死它就好,才讓我有求去的念頭!不然我觀念是錢夠用就好,家庭和諧就好。
我己經在今天提出離職了,再來看公司的作法!我不會去跟它們大小聲,所謂人情留一線,以後還可見,不要把那條線給剪斷了,離職書裡的字眼看不懂的會當成,我對各主管的贊美,看的懂的人就知道,我為了5000元玻璃在不爽了,如果公司硬要扣,我最後只能當面,跟主事的人,說一句:拿去吃藥!
至於我曾經珍惜過的人,她一直說我在威脅她,我說的都是實話,我己經有想要離開我公司的念頭了,當然我必需要回我借她的錢,她為何不會想,只一味的要爭口贏,到底她有贏嗎?對她週遭的人,對我也好,她有贏嗎?她今天說能拿錢出來還我,表示她之前也做得到,為何她不做?我不想再煩這種事,反正在她開口要我,將我手機裡有她的簡信及電話號碼删除,我心有那麼一點點痛,但我同意!我很想跟她說:我如有過要害她,去年我就做了,不用為了要買一台那智捷,差一點跟我老婆鬧離婚收場!也不拖到今年7月10日我借錢,到我要要回所借的錢時,她卻再怨我,我如講出來給人家聽!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幼稚的保護法!反正我對她人盡義盡了,祝福她平安喜樂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