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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11/28的日記
作者: 好色有理 縱慾無罪 日期: 2009.11.28  天氣:  心情:

這篇小故事大啟示 感覺不錯與大家分享



人性的地獄與天堂 作者;劉墉






第一個故事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由於陳進興和高天民兩人四處強暴殺人,全島都人心惶惶。

突然,民眾報案,在北投看見高天民,大批警察趕過去,但是被高天民發現
從馬路旁邊縱身躍入下面的小溪和竹林,等警察想辦法追下去,已經失去他的蹤影。

電視馬上播出一大批警察搜山的畫面,我正在朋友家作客。
「狗屁警察,人家高天民一下就跳下去了,警察不敢跳,不要臉!」朋友的太太咬著牙罵。

「可不是嗎?」我笑問,問她:「可是如果今天那警察是你丈夫,你怎麼說?」

她怔了一下,笑起來:「要是我丈夫呀!我就打電話叫他別逞強!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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