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洗的意義 1.相信基督的真道。 2.接受基督的真道。 3.承認基督的真道。
二.受洗的預表(羅6:1-11) 1.叫恩典顯多(6:1)。 2.在罪上死(6:2)。 3.歸入基督(6:3)。 4.有新生的樣式(6:4)。 5.與基督的形狀聯合(6:5)。 6.與主同釘十架(6:6)。 7.脫離了罪(權勢)(6:7)。 8.與主同死同活(6:8)。 9.不再作死的奴僕(6:9)。 10.作活神的兒子(6:10-11)。
三.受洗者應有的心志(羅6:12-14) 消極方面: 1.不容罪作王。 2.不順從私慾。 3.不作不義的器皿。 4.不活在律法之下。 積極方面: 1.讓義者耶穌作王。 2.順從聖靈。 3.作義的器皿。 4.活在恩典之下。
結論: 不但在肉體上受洗,更要在心靈上,生命上受洗。以色列民失敗,因為只有肉體上受摩西的洗。我們今當在心靈上受洗,歸入耶穌裏,永不再犯罪! ~轉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