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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8/05的日記
作者: 愛運動的男人 日期: 2006.08.05  天氣:  心情:
蘋果日報趣聞



:D男子陳練欽去年與已婚女同事吳沂庭外遇

兩人在陳某房間被吳女丈夫捉姦查獲,陳某被以通姦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他向法官表示自己生殖器短小無法插入

吳女也稱他的生殖器只有小指頭那麼大

只能在陰道外磨擦。經醫院檢查

他的陰莖確實窄小無睪丸,沒有性能力

陳某獲判無罪:D



%%-

哇哩,我今天才知道

原來法律上通姦還必須"有幹到"才算數

有"戳入才有罪"

而且從這件事看來以後要交男朋友還必須先問問對方

雞雞大不大呢

否則到時候男歡女愛褲子一脫才發覺

"ㄏㄚ....ㄤ.......小指頭大小喔"

那搞個屁阿

:P



我看以後要結婚之前除了合八字以外還必須把男方陰莖長短也算在裡面

不然自己女兒嫁到這種人怎麼辦喔:((

一生幸福怎麼辦喔X(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來真的有男生雞雞這麼小說



不過這個男生也真是的

自己雞雞這麼小還搞外遇

搞就搞吧,狗運不錯還有女人願意肯跟他上床

可是這種"尺寸"也出來搞外遇

那不是"自不量力"阿



唉.....這個國家也真是的

總統不像總統

連想搞個外遇都遇到小雞雞

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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