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77253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撞人不和解 傷財又留前科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疑砸車竹竿綁炮丟鄰宅 引發火警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已有3次酒駕前科 酒後騎車又撞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08.09.14  天氣:  心情:
已有3次酒駕前科 酒後騎車又撞死人 醉漢判刑 這次要入監服刑
更新日期:2008/09/14 04:0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喝酒害己又害人!已有3次酒駕前科的中縣霧峰鄉男子林芳正,這次闖下大禍,今年2月9日凌晨4時許酒後騎機車,在該鄉大愛路撞及騎乘三輪車的藍姓男子,造成藍某顱骨骨折送醫不治,台中地院判處1年8月徒刑,這次要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已有3次酒駕前科的林芳正,最近一次酒駕是今年元月25日發生,案子都還在偵審中(已判處4月徒刑定讞),今年2月8日在太平市與友人飲用高粱酒至翌日凌晨,而在凌晨4時許駕駛重機車(駕照已被吊扣),要返回霧峰鄉住處。


行經霧峰鄉大愛路由西往東行駛,竟撞及前方藍姓男子駕駛的三輪車,藍某倒地後撞擊地面,臉部嚴重撕裂傷,頭顱顱骨破裂,路人發現報警就近送仁愛醫院仍然不治死亡,而林某也被送醫測出酒精濃度達0.77毫升。


此案發生後,林某遭羈押,而上次酒駕被判4月徒刑定讞,檢察官不願讓他易科罰金,立即送監執行。而此案審理中,被害人家屬除領取強制責任險150萬元理賠,林某尚未拿錢賠償,未與對方和解。法官審酌被告一犯再犯,罰金刑已經無法產生嚇阻作用,判處1年8月徒刑。


標籤:
瀏覽次數:92    人氣指數:1092    累積鼓勵: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撞人不和解 傷財又留前科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疑砸車竹竿綁炮丟鄰宅 引發火警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