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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未設限速標誌 超速被罰不甘心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08.09.05  天氣:  心情:
未設限速標誌 超速被罰不甘心
更新日期:2008/09/05 04:09
中棲路段爭議申訴被駁


〔記者蔡智銘/沙鹿報導〕讀者投訴中棲路靜宜大學到弘光科大間未設速限標誌,在不知速限情況下,超速被拍照開罰,質疑是不教而殺,非常不公。公路總局台中工務段表示,民眾超速是事實,但可研究增設速限標誌。


蔡姓女子指出,日前開車由沙鹿鎮往台中市方向行駛,以時速74公里經過弘光科大前,被移動式測速相機拍照開罰,印象中該路段限速是70公里,應該有10公里的彈性空間,因此提出申訴,卻被駁回。


蔡女不死心,重回現場勘查,發現沙鹿往台中市方向,只有在英才路口前有限速60公里的標誌,從靜宜大學到弘光科大近2公里,完全沒有任何速限標誌。


蔡女表示,如果車輛從英才路口轉中棲路往台中市行駛,根本無從得知該路段速限,而警方卻在該路段設置移動測速相機,對不知情的民眾開罰,根本是設陷阱搶錢,十分不合理。


警方表示,該路段速限本來就是60公里,員警是依法執行勤務,至於標誌設置是否妥當的問題,他們無法置評,但若能減少民怨,當然比較好。


公路總局研究增設標誌


公路總局台中工務段人員指出,蔡女超速是事實,不能因為速限標誌設置地點的問題而免罰,不過會考慮民眾的意見,研究增設速限標誌及標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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