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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搶劫襲胸 不忘祝她「生日快樂」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08.08.21  天氣:  心情:
搶劫襲胸 不忘祝她「生日快樂」
更新日期:2008/08/21 07:30 記者劉星君/屏東縣報導
「只要看到落單女子,就不由自主想要搶皮包摸胸」,屏東警方前天逮捕橫行屏東萬丹地區的搶奪襲胸之狼施宗永,他坦承至少涉及七件搶劫襲胸案,事後發現一名女子被搶當天過生日,還傳簡訊祝她「生日快樂」。


警方表示,廿九歲的施宗永結婚一年多,育有一名小孩,白天在工廠當作業員。曾有一次失敗的戀情,女友分手後,常帶著男友在他面前炫耀;他可能受此影響產生報復心理,才會看見落單女子就想行搶襲胸,甚至性侵。


警方說,施宗永相當狡滑,警方上月即鎖定他,暗中在他機車裝上GPS衛星定位系統,準備他再度犯案時現場逮人;他似乎有所警覺,突然收手。直到他性侵的DNA比對結果出來才認罪。


警方表示,施宗永都騎機車犯案,選定晚上到凌晨,專挑身材嬌小的落單女子,把被害人推倒行搶,再載往偏僻地襲胸。


警方發現,有一名張姓及林姓女子同一天被搶襲胸,當天林女過生日,還接到施利用搶來的張女手機,傳送給林女祝她生日快樂的簡訊。警方查出手機發話地在高雄大寮,追查當地妨害風化素行的男子,懷疑施宗永涉嫌。


警方表示,去年十一月底,有一名女子在萬丹地區被搶皮包後遭性侵,警方懷疑這名歹徒就是施宗永,前天傳喚他到案,取得他的唾液等物,比對性侵案遺留的分泌物,證實施所為。


施宗永才坦承涉案,表示另在大寮犯下一件性侵案,擔心被警方盯上,才轉到萬丹犯案;有次性侵未遂逃跑時,趕到的警員好像看到他的臉,所以他又改到屏東來犯案。


他表示,每次搶完皮包後,都會趁機撫摸被害人胸部或下體。即使沒搶到錢,仍有摸被害人身體的衝動。屏東基督教醫院臨床心理師胡敏華說,施的行為在病理學上是可以接受,但無法作為脫罪藉口。警方將施嫌依搶奪、強制性交等罪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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