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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喜歡,不一定要擁有!
作者: 小米 日期: 2011.04.04  天氣:  心情:
曾見一位網友短文寫道:「世間諸多令人無力的景象,淺層裡充滿無奈,深層裡是更多的無知與無情...」,打心湖泛起一圈圈慨歎,如漣漪般散開!

自小喜歡貓,住處也四散著從各地收集或人餽贈的相關飾品。
記憶中,綁著兩根小辮子,斜背著橄欖綠帆布書包,頭戴黃色圓盤帽,每日悠悠晃晃的走四十來分鐘路程到校上課,上了些啥,早不復記憶。
但對於在校園內發現的小貓,總是有機會就藏在抽屜,老師在台上講得口沫橫飛,台下的自己則拿便當的料偷餵小貓,放學鐘聲響起,則將小貓塞書包搭“便車”回家。
一會兒是姐,一會兒是我帶,家中貓口眾多,不是沒原因,全是姊妹倆的貢獻,甚至連鄰家的貓都還會來一塊兒湊熱鬧,貓口常多達十來隻。

後因都市發展,稻田改種一棟棟公寓,再無處好藏貓兒了,自此也只能將養貓的衝動和想法放在心裡。

及長因求學、工作、搬遷,朋友或同事知道自己愛小動物,三不五時總會問是否想養隻寵物陪伴,但自從認識人與萬物關係後,開始對“擁有”的想法有了另一層體會。即使現在有養貓的條件,卻不會衝動的想要找隻貓來陪自己。

自己的個性不喜約束,想任何動物應也是如此。沒有開闊的庭院,無可抓蟲、捕鳥的大樹,找不到可以慵懶曬太陽的角落,沒有可伸懶腰的平台,怎能把貓兒當“犯人”關著!

喜歡,並不一定要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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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的生靈─寵物篇(請上網以關鍵字搜尋影片,部分鏡頭不適未滿18歲者觀看!)

... ... ... ... ...

爲私心而“擁有”,絕不是「愛」!拒絕物種歧視,養牠就要愛牠、照顧牠一輩子。
尊重生命亦是深沉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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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2-12 23:01
他, 62歲,Dubai,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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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30 05:45
他, 63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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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5 12:30
他, 73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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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5 10:17
他, 73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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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4 12:26
他, 73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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