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494542
 *~艷子塢~*彤妖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知道嗎.我變了~*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北上回程(crazy)~*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艷子塢~*徵文比賽
作者: *~艷子塢~*彤妖 日期: 2005.01.23  天氣:  心情:

艷子塢徵文比賽:




 




參加條件:




凡是具有艷子塢家族名單(身分證、護照或相關證明文件...有這東西嗎?當然沒有)之家人,年滿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既有報名參加資格。(超過者,自己看怎麼年輕十歲或長大十歲)




 




參加方式:




將作品寄到yoyoa8607@yahoo.com.tw (或是大家長留言版),請註明住編、暱稱、文章主題,大家長收到時,會先回覆參加之家人。




 




徵文收件時間:即日起到彤彤年25 中午12時截止。




 




徵文內容:




對艷子塢的感想、在艷子塢內生活的心得、加入的心情,與艷子塢相關一切的一切,都可成為參賽作品。(不准帶髒字喔!不然可能不但連資格都沒有,還要被唸一下)




 




得獎評審:




主審:大當家、二當家、小當家、萍兒愛妃




副審:家族內的家人們




陪審:愛情公寓的朋友




 




愛情公寓的朋友們,可以留言給大家長,認為哪篇不錯或者是推薦哪篇等等。




(找公寓的朋友幫忙是好,但別灌水灌太多啊!)




※留言者,請公開說明推薦。(好東西當然是好家人分享打一下廣告)




 




評審時間:




自截止日開始後十天(2/5~2/15)做評審,根據內容、鼓勵、支持等三個方向作為審核標準。




 




得獎作品:




 




第一名:精美獎品一份,大家長在公寓推薦日記三天(沒要妳付錢,所以不用擔心)




 




第二、三名:精美獎品一份




 




得獎者,到時通知留下連絡姓名、住址、電話。(沒留,就是自己棄權囉!)




 




備註:




不得轉貼文章,或是竄改他人作品,一經發現取消資格以及受家人唾棄。




不得冒名參加喔!(不過是家人感言,應該用不著找槍手代打吧!)




 

標籤:
瀏覽次數:230    人氣指數:18550    累積鼓勵:916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知道嗎.我變了~*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北上回程(crazy)~*
 
更多功能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