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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1/05/23星期一
作者: 莫心者 日期: 2011.05.23  天氣:  心情:
因這幾天因電腦怪怪的,所以就沒有寫日記了!這幾天有高興的事,也有不高興的事!本月16日我下午坐國光客運北上,因我兒子去年年底下班時,與人騎機車搓撞,造成我兒子1.頸椎損傷併雙上肢無力2.多處挫傷。住在林口醫院開刀住院,對方一直沒有到院探望我兒子一次。17日是對方申請調解會的日子,我和我老婆北上參加調解會,很慶幸我和老婆有一同陪兒子出席,對方不是要道歉,而是要我兒子賠他車禍造成,他小腿骨折有80幾天無法工作損失,又加上調解主席旁邊坐著一位男士,我不知他是誰,說話很偏向對方,有恐嚇我們的話語,我越聽越無法忍受,我就對那位男士說:你如是調解人,那請你說話中立一點,因為我很怕 [:u]好怕哦!這位男士就沒有再說重話了,主席希望我們能調解出一各結論,沒想到我們都還沒說話,對方的老婆就希望我們要怎麼賠他老公。看到我兒子受委屈,對方還要我們賠償他們,我什l也不想再說,我請調解主席開一張:雙方無法達成共事,我跟對方說:誰對誰錯讓法院去判,我們只要一個公道而己。
18日我去法院尋問法律問題,解達人員希望我們一方面,申請車禍鑑定,另一方面因刑事是半年時╮A希望我們在車禍所在地法院,提出傷害告訴。
我於在20日星期五北上,帶著我兒子去申請車禍鑑定,但該中心在知道我們要提傷害告訴時,告訴我和我兒子不用申請發申請費用三仟元,因為法院也會請他們鑑定這起車禍,理輕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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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24 12:52
他, 81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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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24 08:11
她, 64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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