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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 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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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勿讓無心話、傷害有情人
作者:
飛 鳳
日期: 2011.03.26 天氣:
心情:
有一對情侶交往一年多了,兩人感情蠻穩定的,所以這女生也就將家人的狀況告訴男友。
她說,我媽的呀脾氣有點怪,常亂發脾氣、或打罵兒女;一有看不順眼的事,就破口大罵,把家裡的人罵得狗血淋頭。
一天,這女生和男友因小事吵架,男友突然半開玩笑地說:「妳真是無理取鬧耶,妳這種脾氣,跟妳媽有什麼兩樣?」
就這麼一句話,這女生掉頭就走!而且,這一翻臉走人,就再也沒有回頭的餘地!
然而,這女生的態度卻十分堅決,因為她認為→我將心中的「至痛」全都告訴你,只因你是我的「最愛」;可是,你為什麼要將我「最痛的傷口」拿出來「戳戳看」?
你可知道,我的心好痛、好痛,而且還在淌血嗎?
你怎麼「 不顧及我的感受」?
就這樣,這對情侶因男友一句無心的玩笑話,分手了!
這真是讓我們警惕到→「勿讓無心話,傷害有情人!」
不過,「得饒人處且饒人」,尤其是對自己最親密的人所說的「無心話」,是否一定要判定為「罪不可赦」,甚至造成感情上兩敗俱傷的「雙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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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2 23:07
他, 53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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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2 19:30
他, 57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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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20:57
他, 47歲,嘉義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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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19:12
他, 46歲,高雄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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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08:04
他, 50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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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06:12
他, 50歲,嘉義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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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6 22:43
他, 55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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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6 22:36
他, 58歲,嘉義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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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6 22:12
他, 49歲,嘉義縣,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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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6 22:09
他, 55歲,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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