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62963
 轉身之後~☆〞彤欣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決定的時刻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從未是對自己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對的人
作者: 轉身之後~☆〞彤欣 日期: 2008.08.14  天氣:  心情:

每個人都在尋找「對的人」,卻忘了自己得先是個對的人。要填滿生命的空缺,卻未必是對的人能做到的!對的人可以幫助你找到生命的缺口,對的人可以幫助你成長學習,對的人能讓你更好!但絕非是可以給你終生的幸福,幸福得是自己給的。

當懂得愛自己的人,才能有多餘的愛去愛別人;相對,當給自我幸福的人,方能給其他人多餘的幸福。愛情並非人生的全部,卻也不可或缺;於是對的人顯得重要,不對的人卻得儘早了斷。

我的他看似對的人,但他卻做了一個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是的!他有老婆,而我不偏不宜的當了第三者;在愛情的國度裡,我們卻不必定遭受異樣的眼光、道德的責備,但顯然我們未必是對的!一個在婚後十餘年,才發覺找到對的人竟不是自己的糟糠之妻,你說他錯嗎?必非全然!因命運總是捉弄人!當下或許他是對的人,但轉眼的十年間,他卻成了錯的人,是他變了嗎?應該說是他沒轉變、沒成長...。感情的營造非單單一人的成長,唯有相互砥礪,相互學習,才會天長地久。

愛情裡的十誡,你的第十誡是為何?而重要的那一誡又定位在哪?我的第十誡確實是我的原則:「不做第三者!」;矛盾的人生,使得我背道而馳,選擇成了我的窘境。只為了當時我是「錯的人」,我得破壞自己原則,現在又有何原則可言?

放手,看是簡單卻也困難!卻也絕非彼失戀來的輕鬆,畢竟接受要比拒絕來的輕鬆多了!當你問自己:「真的要否定這段建立起的革命情感?」「是否沒有其他的方式能代替?」,你不能確定的給自己「不需要分手」這肯定的答案時,他就已經成了你的困擾,那是否成了「錯的人」?實際上,他也僅有這點是錯的人,你也會認真思考,人始終都是會比較的!例如;我有十元,但是可以不單單只是十元的享受時;你將會思考哪樣會是你最迫切的、想要的!感情也不外乎此外,選擇是上天賦予人類的天職,也是不可抹煞的事實,然而我們只懂得要找對的人,自身卻並非是對的人!總對另一方,預取預求,忘了他也有權利對我們索求他們應得的「回報」。

愛情並非付出,而是計算著對他的感恩,給予適當回報;你也不可能是個傻子,總在猛給對方快感,卻沒的到你應得的;但這應得的或許只是個微笑,你也可以奮不顧身地投入這段情感中,你怎能說你沒得到應得的回報呢?但卻忘了分離時,請記得她給你的好,讓自己活在幸福當中,誰說自己不能給自己幸福?我,27歲,很幸福!我給了自己選擇幸福的權利,也給自己追求對的人的權利,因為我開始學習,怎樣做個對的人。

對的人,能使你活的更有自信。
對的人,會讓你成為一個好人。
對的人,總是給你成長的機會。
對的人,他會是一個輔佐你的老師,
       更會是你生命中的美麗!

讓自己成為對的人,很快下一站對的人在等待。

標籤:
瀏覽次數:119    人氣指數:5519    累積鼓勵:27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決定的時刻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從未是對自己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8-29 11:52
他, 44歲,彰化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9 17:25]:

是阿! 沒有對與錯!

只有YES OR NO!

愛惜自己疼惜自己

才有人更加愛你!

 
時間:2008-08-17 13:52
他, 39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4 11:58]:

唉唷~! 我很努力的!!!

大家一起努力吧!^^



更多功能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