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服務了好幾年,但是總是感覺除了工程之專業技術外對於外界之脈動好像什麼都不懂,所以就興起還想去美國唸書之衝動,記得有次去美東出差順便找找同學聊聊想去唸書之事,他們就建議隔天直接去找他們之Adviser談,所以很順利的拿到I-20,那時公司老板還建議讓公司出錢讓我唸書,但是我不願意,我不願意以後拿到學位後被公司綁死。在美國將近二年之時間玩的太多地方了,可是唸書的辛苦也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完的,畢業回國禁不起原來公司老板之勸說,所以就回公司服務了。在公司服務時因為常要接觸外界及國外廠商,所以真的感到法律這門學問太重要了,所以再去唸法研所,已畢業拿到與以前所學工程、管理完全不同的法律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