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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婚姻的條件
作者: 嚴華 日期: 2011.03.07  天氣:  心情:




婚姻的條件




婚姻的主要條件,不應該是宗教的信仰,而是彼此之間的情投意合。

因此,如果沒有把握感化對方,最好選同一信仰的配偶,如理組成佛化的家庭,否則,由於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導致婚姻的悲劇,那是很不幸的。再說,組成佛教化的家庭,雖是教徒的應有責任,萬一由於配偶的信仰不同而堅持他的不同信仰,一時之間又無法改變他的信仰,那麼,宗教的容忍,應該能使互相尊重各自的信仰。

正信固比迷信好,有信仰也比沒有信仰好。在如此的情形下,應當信仰是信仰夫妻是夫妻;教堂(寺院)是教堂(寺院),家庭是家庭。因為,佛教本來不是家族化的宗教,而是自由化的宗教。

                                                                                         《正信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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