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愛寓裏某人的日記,提到上週一件因為公車上不讓博愛座引發的糾紛這事,在日記裏有所批評,也讓我有感而發.
禮讓,是一種愛屋及烏的美德.公車上的博愛座,法律是沒有規定非得特定人士才能坐,只是希望普羅大眾,能設身處地替人著想,給某些人方便.只是個人覺得,想搭行駛在一般道路的大眾運輸工具,或是鐵路,自己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會沒有位子可坐.這樣的機率算是50%.不要想同車的人有義務要讓座給你(妳).一些拿著優待票的老人,閒閒沒事坐公車到處跑,有時候會讓人覺得討厭.為什麼?因為他(她)們其實不一定了解,自己是否禁得起緊急煞車,萬一發生意外,就是公車司機倒楣.筆者一位公車司機的同事,載客到某一站,那老人家其實已經下車,只是頭暈跌倒在人行道上,結果身亡.那司機很倒楣被告業務過失,駕照吊銷,還賠錢.所以有些公車司機為什麼不願意載老人,不是因為老人優待票,讓他少賺載客獎金,而是這些老人家,萬一摔倒,他們真的負責不起.我也聽過一些貪圖果菜市場菜便宜,而搭公車去買菜的人,提一大堆青菜上公車,自己拿不動,硬要其他乘客幫她提菜.坦白說,如果是我遇到,我不但不會幫忙,我還會罵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