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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惜緣
作者: sq123s 日期: 2013.08.26  天氣:  心情:
今天上來,是要向各位告別…

因為最近遇到很多事情,
忙著處理,
打完字還要校對日記,
校正錯別字或是刪刪減減,
實在相當費時,
在通盤考量事情的緩急輕重之後,
我決定暫時離開這裏一陣子,
所以,
最近這幾年可能都不會來寫日記…

我是一個容易滿足的人,
生活上的一些小小的感動,
往往就能為我帶來好幾天的開心!
謝謝你們的鼓勵和加油打氣,
我收到了,
依然相當開心….(^^)

今天除了向各位告別之外,
我要說主題的正是”惜緣”…

比如:
男女間的愛情,
儘量要做到互敬互諒,
像個家人…
不要動不動就吵著要分離!
因為愛情很脆弱,
遠遠不如親情來的穩固…
有時錯在對方,有時錯却是在自己,
明知錯了,就是臉拉不下來,
一直在那裏生悶氣,
真的很不值得…

請拿出對待家人那份關懷心,
請拿出對待寵物那份愛心,
去善待那個一直陪伴你的人,
是的,
這一世,
就是必須經過這樣不斷吵鬧,
不斷和好的”磨合期”,
才會更加認識對方,才會更加認識自己,成長自己,
如果雙方皆有顆互諒互讓的心,
這樣世間就能少却許多分手的悲劇…
這是我的忠告!


關於親情,
我認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所以,
或多或少都有些不能圓滿的地方!

因為,
我們的凡眼只能看到現在,
不能夠看到前幾世的情形,
所以,
有些人會覺得怎麼付出都不能獲得父母滿意!
是的,
因為我們不明白前(世)因,
所以,
我們也無法明白為什麼”後”來會有這樣的結”果”?
光在這一世用盡心思,
還是得不到一個究竟(答案)!

話說,
在家裏,
我也遇到同樣的問題,
四十年來,
就是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

後來,
在一次機緣中,
我才明白,
因為有一世我放下父母,
離開家庭去修行,
所以這一世我是來償還這些的…
因此,
即使我遇到很多挫折,
我能宽心以待,
因為我明白前因後果,
根本不是無來由的!
對於虧欠,
這一世要做的,就是彌補!
我沒任何怨言!
如果你也能這麼想,
你的心自然開濶,
不再為家庭問題而困惑…


談完親情和愛情,我想談談友誼或同事情誼,
友誼要怎麼樣才能長久,
我想:
”那要有一顆不計較,
肯為對方付出的心…
在能力所及的情形下儘量幫忙別人,
這才會是善緣相聚的良性循環!”

我以自身在房東這,
住了二十年的體會,
和房東感情好的像家人的情誼,
來証明這些話的真實性…

但是,
要小心,
借錢則要另當別論!
因為借錢和送人家錢,
在現今社會裏,
其實沒有兩樣!

所以,
先考慮你能承担失去多少錢?
再把你”看得開”的數目借人,
不要天真以為人家一定歸還,
就連親人也是一樣的看待…
這是事先做好最壞的心理建設!
凡事要往這裏想想才好!
(其實現世,有些人是假借投資來騙錢的,當然也要小心!)


同事間的情誼,
要有肯吃苦,共患難的決心才好,
工作有困難處,
請記得:
”不要畏難,不要推却,
肯攬下來處理工作困難處的人,
上天不會虧待你!”

話說,
你做一次就學一次,因而得到寶貴的經驗,
別的同事還要感謝你幫忙解決問題,
若是做得好的話,
上司也會肯定你的能力,
這不是最好的一舉數得的收獲嗎?!”
就算沒做好,大家也沒有好責備的,
因為不會做,做不好本來就是很正常的,
一開始,根本沒有人願意去做,不是嗎?
自己事先早已放棄的人,
又有什麼資格來批評肯做事的人呢?
所謂”吃虧就是佔便宜,”
其中道理,
相信大家都能明白…



關於親子之間的緣份,
我始終認為:不要做孩子的朋友!

孩子要養也要教,
那是一份道義,也是法律責任,
在未滿十八歲之前,你還得負担各種法律責任,
即使已滿十八歲,要是孩子犯法,
你也有社會上應盡的道義責任!
並非完全沒有關係…

所以教育孩子,寧可嚴肅,也不可放縱,
因此勸你不要做孩子的朋友,
唯有如此,
孩子才會在走到觸法的邊緣時,
聽你所勸,懸崖勒馬!

因為我看過太多寵溺孩子的母親,
最後都把孩子送去監獄,
不然就是到老還得飽受孩子的拳打腳踢!
小時候,
就沒有好好管教好孩子的壞脾氣,
長大了還會變本加厲還給你…!
社會新聞已經寫了太多這些東西,
你們可以自行參考看看!


以上就是我對惜緣的看法,
願我這一番肺腑之言,
大家都能聽進心裏…


Ps:
今天日記討論很多東西,,
立場轉變很多次,
但中心主題一直沒變,
就是惜緣…
但是即使這樣珍惜緣份,
現實生活中,
還是要拿出智慧來解決一些問題…

話說,
兩天前痴心小妹因為追求我不成,
於是轉而破壞我的機車洩恨,
還偷走我的東西,揚言不還給我!

因為破壞行為,並不是第一次,
對我的騷擾,已有兩年之久,
請她家長處理也不理睬,
看著變本加厲,越來越嚣張,
簡直到了無法無天的她,
我實在看不下去,
無法再原諒,
只好報警處理!

結果直到警察來,
才知道原來她破壞機車在先,
却比我還早報警,
做錯事該有的慚愧心蕩然無存,
真是不能理喻…

事情可大可小,
對她犯法一事,
我在意的是:

她有沒有真誠悔改的心?
如果這次我放過她,下次她會不會也對別人或是對我,繼續肆無忌憚的傷害?
犯錯沒有懺悔之心,那麼我的宽恕,等於緃虎歸山,害她變本加厲繼續危害別人而已!

如果她真的精神方面有病,是不是該藉此次機會讓法官判決,使得她接受”強制治療”?!
而不是任由她母親說的:無法可管?!

雖然我惜緣,但是處世却不能沒有智慧,
所以,該拿捏的是細微分寸,該考慮的却是全盤大局(她的行為偏差對其他人的危害!)…

看到她和她母親在警局,
母親一直稱呼她XX小姐,這種近似哀求語氣,
我看到做父母尊嚴全然掃地,好像在討好她似地…
是的,
就是這樣寵溺女兒過度,
才會讓這個母親,
這幾年來對我的苦心勸告不聽!
還說要留給警察來教她!
現在過錯發生了,
她女兒還在警局要強迫我寫”搬家切結書!”
就算員警拿出手拷來嚇她也沒用!
因為,
她也不是第一次報警了…
來警局早已習以為常…
更何況還有一個在警局服務的舅舅,
反正,
出事了自然有人出面扛下來的…
如果”有恃無恐,為所慾為”這就是她的行事邏輯,
我想:不管她弱不弱智,
也不管她到底有沒有精神病,
那就依法律,天理而行吧…
所以,
我並沒有預設立場….

惜緣的終究,還是要回歸智慧,
不論面對什麼難題,總要用智慧來解決,
考慮很多層面,就這是人生!

人生是來學習的,
萬般帶不去,
能帶走的就是智慧以及成長的足跡而已…
願和大家共勉之!

祝福
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大家生活圓滿,一切順心,
家家和樂萬事興!
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感謝你的觀看日記,但請勿留言!因為我將多年不上來這裏!留言沒回覆,對您也是失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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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7-22 23:03
她, 44歲,新竹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8-30 18:09
她, 5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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