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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多利用網路報案系統報案
作者:
想念那一個人
日期: 2006.09.04 天氣:
心情:
多利用
網路報案系統報案
今年參加台北燈會回家時,找不到皮夾,我知道皮夾被扒了,這是我第二次皮夾被扒,
由於當時已是深夜,因此做好信用卡掛失手續後,我就利用網路報案系統報案
http://www.net110.gov.tw/
。
令人驚訝的是
第二天就有員警打電話來
,非常客氣的請我去作筆錄,因為當時有其他事要辦,便回答他明天再去做筆錄,
可是這位員警卻堅持要當天去做,並相當有禮貌的解釋,因為網路報案要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並向上呈報。
建議如果民眾有向警察機關報案卻不被受理的情形,
可以用網路系統報案,有憑有據的
,警察無法也絕對不會吃案。
很重要,請轉寄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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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6-09-04 14:04
他, 43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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