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呆感言: 已婚的原罪
人與人的關係有三種, 結三人緣: 師 == 友 == 徒
我參加愛情公寓,已有一段的時間,當初希望透過網路,有機會認識一些志同道合的知心網友,
進一步成就上面所說的結三人緣 (師=友=徒)的美譽
但已婚的五呆,感覺自己一直是個票房毒藥或是毒蛇猛獸,尤其交往的對象,是異性的網友,
明明我的檔案自我介紹中已載明婚姻狀況,是已婚,居然有些異性網友在交往過一陣子後,
才對我說:因我已婚的關係,拒絕往來,甚至口出惡言,說勿再騷擾她,我又沒有欺騙玩弄她,
真是天大的笑話耶,難道已婚就是原罪,不見容於愛情公寓嗎?
好幾次打算退出愛情公寓,但它能讓我自由自在的寫日記,發表心得,見解或是抒發心情等等,
真心的希望,這不是讓我留下來的唯一理由吧!
其實男女之間的關係,約略有三種: 友情 == 愛情 == 親情
有誰規定,已婚的人不能交朋友? 還是已婚的人,不能認識結交異性的朋友?是誰規定的?
何時規定的? 有違背目前流行的人情世故道德倫理? 還是有觸犯了中華民國的那條律法?
說真的,有時自己的心情盪到谷底,真想找人聊天舒解一下,但有時牽連到不方便去找家人或
老婆談論的事務,希望能與網路上的朋友傾訴,對我來說,是一種不錯的選擇,大家隔著一層紗,
在某些方面卻可以坦誠相談,既不影響現實的生活,又能滿足生活上不足的缺憾,這又何妨呢?
記得年輕時,我特別喜歡在公園或公共場所,隨便找個陌生人來聊一聊天,舒發心情,打發時間,
同時也聽聽第三者的意見,對自己有所幫助,除此之外有困難時,只能不住的禱告,向上帝告解,
來舒壓祈福
總而言之,不論同性或異性的,我都希望能結交如下類型的朋友:
包括山友,泳友,書友,歌友,車友,戲友,食友,網友等等,大家坦然的在一起喝咖啡,聊是非,增見聞,
生智慧,在一起吃喝玩樂遊山玩水,做個知心的好友,益友,非損友也
有伴則隨行,無伴則獨行
談情不談錢,談錢不談情
希望今生今世有緣,能遇到知心的朋友,尤其是個相知相惜,無怨無悔,身心靈契合的紅粉知己,
則不枉此生,吾願足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