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少女和大學生男友愛的太火熱,珠胎暗結後到醫院墮胎,不過小情侶既沒錢付醫藥費,還拿假證件住院,少女出院時被醫院「抓包」,女方母親氣得表示要控告男方妨害家庭。 據了解,長相清秀的少女和單親的媽媽同住,國中畢業後並沒有繼續就學,甚至涉嫌利用假證件在大安區某鋼琴酒吧擔任服務生。
今年五月,少女經朋友介紹,結交目前在技術學院就讀一年級的林姓男友,倆人認識一個月後就打得火熱,隨後在男方復興北路家中多次發生性關係。
看了這樣的新聞後,其實現在很多人都有觸法的危險,因為現在的女生很多就在國中的時候就和人發生性關係,只是很多人沒被抓到提起公訴而已,雖然說他們是兩情相悅,但是就法律而言和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關係是會被提起公訴,和16歲以上未滿18歲少女發生性關係的話,如果家長想告的話一樣可以告,所以在初嚐禁果的同時,也要想一下後果,三思而後行,而且要建立正確的性知識,全程使用保險套,做好避孕措施,不然會後悔的,自己的前途搞不好會毀在自己的手上,對方也是在子宮外孕送醫院後,用別人的健保卡才被醫院發現,報警後才曝光的,所以這種事可大可小,我也曾經聽朋友說過,他的朋友和15歲少女發生關係結果被告,之後就被抓去關了幾年,前途盡毀,希望各位看了這篇日記後能有所警覺,一失足成千古恨,各位要小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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