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記.經常繞著格調.教養與品味這些元素打轉.
形成自己的風格.
我也不諱言對生活中一些知名品牌的喜愛.
品味是錘鍊出來的.
帶有主觀成分.
但絕非倖致.
同樣的,名牌能夠形塑成功,之所以打動人心,歷久彌新.
追求與創造的,我相信就是品味.
一種除了商業行為之外,卓越而獨特的品味.
世界名牌林林總總,教人眼花撩亂,目不遐給.豐富了人類生活,也帶來大眾視覺的享受...其中名牌包我因為浸淫的時間較久.心得獨具.
我最鍾情法國愛馬仕(Hermes).
我曾經在日記中,連續三篇的寫愛馬仕(Hermes),意猶未盡,部分網友大感驚訝.
似乎,男生對皮包的認識應該有限.
然而,我就是那個例外.
我是忠實的愛馬仕迷,兼實際擁護者.
我觀看愛馬仕皮包極其專注.那種簡約大氣,無可取代的氣質與優雅,讓我彷彿與工匠們在製作時的專注連成一體.
對所有名牌的設計者與製造工匠來說.
大多數採取的是加法.靠添加來增添美感,增添複雜程度.呈現出花俏的誘惑魅力.
而我喜歡減法.從簡單精緻的手法裡體會原創者的心意,從而捕捉這種恍然大悟的出眾美.
大氣,其實很難模仿.
將韻味融合於大氣之中.
工匠面對的已經是藝術,而不僅僅是量化的成品.
人的品味..我認為也是結合品德與教養的綜合體.
如果沒有內在的氣質潛移默化,形諸於外的往往是沐猴而冠的突兀.
搭不搭調?諧不諧和?
答案早已顯現在一個人的臉上,一個人的舉手投足間.
假的真不了.
真的不需假.
如是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