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466356
 ABCDEFG男孩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行行重行行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985十信超貸案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編號16564指涉本人為網狼
作者: ABCDEFG男孩 日期: 2011.07.09  天氣:  心情:
有關愛寓編號16564,指涉本人為"網狼"一事,要求嚴正處理

本人對相關發言與證據皆已做保全措施

1.我回應說[2011-07-08 22:16]:      
不是只有寓狼
也有騙感情的女孩子阿

作者回覆說 [2011-07-08 23:11:02]:
亂三小



2.我回應說[2011-07-08 23:15]:      
沒水準,加你黑名

作者回覆說 [2011-07-08 23:29:09]:
彼此彼此
等下讓你消失不見


3.我回應說[2011-07-08 23:19]:      
既然敢發言
又沒接受批評的勇氣
那又何必發言
只會指責別人
又不會檢討自己
真是低級

作者回覆說 [2011-07-08 23:30:12]:
謝謝指教
狼群裡大概少不了你吧


4.我回應說[2011-07-08 23:31]:      
不要怪我沒警告你
"狼群裡大概少不了你吧"
你這句話我可以告你汙辱


5.相思的債     時間:2011-07-08 23:37
又是罵低級
又是罵沒水準
看倌,請問法官會判誰有病
啊不是,是拚誰有罪


6.其實我只是個丁丁     時間:2011-07-08 23:39
我說你沒水準是根據你"亂三小"而言
我說你低級是根據你的日記內容
兩者都是有根有據

請問你的"狼"
有任何證據嗎?

6.其實我只是個丁丁     時間:2011-07-08 23:46
像你這種沒水準的
看也知道沒啥法學素養
說你沒水準
低級
都是有本有據
可置諸公評

你的"狼"
妳提得出證據嗎
沒有證據就是謾罵
沒有證據就是汙辱
人都有火
我能體諒你的心情
那你又能真的體諒別人的心情了嗎


尚有相關證據在本人電腦磁碟
標籤:
瀏覽次數:90    人氣指數:910    累積鼓勵:41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行行重行行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985十信超貸案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14 00:14
她, 3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14 00:13
她, 3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7-09 00:36
她, 36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更多功能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