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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蠢純純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純真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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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曖 昧 ~*
作者: 日期: 2010.06.29  天氣:  心情:
那天很冷完之後 小小發燒
然後感冒了.....之後起疹子一直沒理會
現在感冒好的差不多
但身體的疹子越來越多- -
拖到今天 才終於去看了醫生
醫生說我得了"玫瑰疹"


好像很美的病......玫瑰耶 哈哈[8-}]
身體像是被種滿草莓那樣
知識家居然還說這是一種良性的疾病......
是怎樣- - 
哪裡良好 自我感覺良好嗎0.0 可是我一點都不好[:((]


玫瑰疹不是通常都是Baby才會得的嗎
我都已經是老妖了
怎麼還會得這種病......還真是百思不解







       照片有改慢速0.2秒    有人發現嗎 哈哈 [:#]   













昨天大學生了沒是討論曖昧的問題(難得會在樓下看電視

有人說 除非你單身 不然你就不可以到處灑糖      (選項1

也有人認為 就算有男女朋友也是可以跟其他異性搞曖昧的 (選項2





基於理性時候的我選1

基於不理性想報復對方的時候 我會選2

        (通常都是對方先做了......我才會跟進= =+ 好像報復心很強XDD"



但 說真的

如果在雙方的感情都沒有問題的情況下

我的答案還是1

只要認定了 我就不會多看別人一眼~(就是那麼死心眼 [*)]







大家對曖昧的界線在哪呢


有人說單獨出去看看電影吃吃飯 不算約會 要有牽手等更進一步的肢體碰觸才算


也有人說曖昧可以做到親親抱抱 

        (如果你有另一伴 你還跟其他異性親親抱抱嗎......嗯 很難理解



更有人說 曖昧可以到"坦誠相見" 或者上床~

        (這比一夜情更可惡 因為後續還會勾勾纏



如果你有另一伴 你會跟別人上床?

        (這讓我更無法理解了@@(道德淪陷啦 [b-(]



也許我觀念比較傳統吧~

還沒"進化"到那種程度......




如果你單身

你要怎麼玩 怎麼搞 都無所謂   名聲臭了 也是你自己的事情




只是你有另一伴了  能不能偶爾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

(不要把對方當笨蛋好嗎 其他人對你的另一伴指指點點 說她傻說她笨)


雖然沒有結婚證書那樣具有法律性

但是 今天 你跟對方交往了

因為什麼  因為喜歡 因為愛

那你為什麼還要做出會令對方難過的事情~想不透[:(]



如果野花香 那你可以卡好心一點的把家花放生嗎

拖著對方的青春 佔用對方的時間......

如果你是這樣回報的 想這樣玩的 這種人絕對不會是個好情人




只是重蹈覆轍的 

野花香 → 抓包 → 分手 → 野花變正室 → 又來野花香 → 正室哭鬧 → 安撫 → 壓力大 → (續前)




累不累阿  [X(] [X(] [X(] [X(] [X(] [X(] [X(] [X(] [X(] [X(]

阿對 還有報應之說......就不要以後你女兒是這種下場ˋˊ

如果你說 這樣沒有樂趣 這樣的感情你不快樂 那你就不要交男女朋友

當你喘氣在別人身上的時候 另一伴呢 他會快樂嗎

反過來 如果今天另一伴這樣對你 你快樂嗎

有些人很自私 會有自己可以 對方不行的雙重標準

這種人 就像律律說的 該要浸豬籠 遊街示眾ˋˊ






就我來說 其實只要是單獨出去 就算約會

誰管你有沒有牽手還是上床啦





-----------------------------------------------------------------------------------------------------------------------------




    曖昧讓人受盡委屈 找不到相愛的證據 何時該前進 何時該放棄 連擁抱都沒有勇氣......


     這首歌只適用於  " 單 身 "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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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7-02 19:41
他, 38歲,屏東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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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30 21:35
他, 43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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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30 18:57
他, 40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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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30 17:37
他, 38歲,屏東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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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30 12:16
他, 40歲,台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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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30 09:46
他, 43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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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30 03:20
他, 42歲,屏東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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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30 02:49
他, 37歲,新竹縣,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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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30 01:43
他, 42歲,屏東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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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29 23:59
他, 37歲,新竹縣,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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