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對強制險的定義不了解,只要碰到聊天的朋友,我都會苦口婆心的勸他們至少再保一個駕駛人傷害險。 機車是全台灣最多也是肇事最高的車輛,很多人的機車只有保強制險,強制險是對方受傷,由我們的強制險賠對方的醫療費及殘廢、死亡給付。 如果是自己因閃人撞到東西、或自行滑倒因而受傷,我們投保的強制險是不理賠的。 所以建議大家,趕快再加保一個駕駛人傷害險,機車的駕駛人傷害險一年也才441元 ( 汽車的駕駛人傷害險更便宜不到400元 ),其保障與強制險一樣,每一事故的駕駛本人死亡、殘廢理賠最高為160萬, 駕駛本人醫療費用給付最高20萬。一天花不到二元,不要省小錢,為了我們的權益保障,如果還沒投駕駛人傷害險的朋友,趕快向你機車險的投保單位再加一個駕駛人傷害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