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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8、19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06/25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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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06/21與23
作者: Sparrow 日期: 2008.06.21  天氣:  心情:
6/21
我們總統府裡的馬先生擁有美國居留權,尚未放棄,還是有效 掌管我們國家安全最高領導機關的國安會秘書長也有美國的居留證,而且是有效卡。 都是在1979年台美斷交時申請。 府會清查後並發了新聞稿的裡面的名單並沒有蘇起。 所以是蘇起暫緩對美軍購,所以被掀了底牌


6/23

馬政府的財經內閣在29個交易日裡跌了19天。
到底是什麼樣心態的政府會放任自己的股市跌成這款慘狀?
國內物價、油價雙漲,政府卻袖手旁觀甚至助長惡劣態勢?
不要忘了,這也是馬政府搞出來的。

等台股崩盤時再開放中資進場,接著就順理成章的完成終極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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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8、19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06/25的日記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8-01 13:14
KING 
人云亦云是非不明
小小見解回覆
 
時間:2011-07-31 21:27
KING 
美國居留權的用意是要你住在美國使用的.若你不住美國.居留權就失效沒用了.所以若要保持.則必須約每半年要進入美國居住.超過半年就要有正當理由說服.超過一年以上.海關移民局會認定你沒誠意住在當地.所以就會取消居留權
若拿到公民.要正式提出放棄才失效.綠卡就不用了.馬先生超過一年以上.後來是以觀光護照去美國的.所以炒作他綠卡有效沒意義.
 
時間:2011-07-28 10:58
KING 
拿美國居留權不住美國超過一年.再進入會被沒收.取消綠卡.等於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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