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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合法浪費vs非法擺攤
作者: 小林 日期: 2011.05.13  天氣:  心情:
昨天新聞報導 ,台北市自強隧道 ,花一億八千萬元美化 ,隧道內進行彩繪, 裡面美術燈電箱突出車道 ,危害機車騎士行車安全, 另又報導, 士林夜市, 一對70幾歲夫婦的麻薯推車, 被警方扣押, 因為他們非法擺攤, 已開了70幾次罰單, 故予以沒收, 夫婦稱, 因為以往要支付女兒癌症醫藥費 ,女兒已於上月去世,現攤位被扣走 ,生活將無著落.
隧道整修, 不是應該注重在 ,安全 ,通風 ,照明三項嗎 ,曾幾何時 ,裡面還可以加上彩繪 , 有點像山頂洞人時代在山洞畫上獵物一樣的藝術眼光 , 然而 ,卻無法容許老病夫婦的唯一生計 , 理由, 只是在合法, 還有非法 .
經常看到報紙在批評, 恐龍法官 ,恐龍警察, 恐龍啥的 . 我在想, 人性當中 ,是否真的存在一隻恐龍呢, 如果有恐龍 ,又怎會化成人形呢.
恐龍, 內在的意義, 應該就是 ,野蠻罷 ,蠻荒時期的 ,野蠻獸性 ,人性當中或多或少的野蠻獸性, 當然造就了或多或少的 ,恐龍政府 , 我想 ,這是值得大家好好反省的 , 我們最終是要當一個人, 還是一隻野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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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6-02 03:06
她, 54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3 16:59
她, 66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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