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 因為被詐騙集團 冒名!! 開戶 害的我帳戶被警示 銀行之間 又都會有連線 所以都會相互通報 雖然我去警局做筆錄 上法院出庭作證 也都還予我清白了 卻都要背負著"詐欺犯"的罪名 就像一個靠北的印記 在我身上 ---------------------------- 昨天我去銀行存定存 但是我的存單遺失要補辦 小姐的臉真的很機歪的臭! 說真的 我沒欠妳錢 是在臭什麼意思? 還差兩個月 我的存單就到期 可以領回 結果主管就過來 跟我打招呼 因為某些原因 我認識 總經理 跟副理 順便看看要辦的業務 結果小姐就很不耐煩的說 他有"警示紀錄" 我聽到 我很不爽 我就說了一句 警示又怎樣? 不能開戶? 我沒錢了嗎? 小姐的臉沉了下來 副理的臉綠了 叫小姐趕快辦好就好不要話那麼多 為了不讓副理難做人 等她一離開 我就說:我現在能解約嗎? 小姐說:可以是可以 但是剩下兩個月呢 我:沒關係,那些利息錢我本來就不放在眼裡 小姐的臉整個很尷尬 衝著她的態度 跟那種把我當罪人看的感覺 讓我非常的不舒服 我解約了! 我就不信沒有一家銀行願意收 我是存錢 不是借款 不要用那種機歪的態度 真的讓我很不爽 我也是受害者 卻要被標上"詐欺"的罪名 妳她媽的就不要改天被盜用 我就看你會不會跟我一樣 還不是因為我們家的人面廣 好處理 一般人還要照程序走 走完我看你大概也老了吧 狗眼 看人不要那麼低 服務業 還敢這樣機機歪歪 我也沒對妳不尊重 妳卻先貼起標籤 我不缺錢用 我也不缺妳這一點利息 我要的只是我自己的尊嚴 十幾萬 對銀行來說是小錢 不是那麼看重 退與不退 對他們來說 無所謂 我也不在乎 只是我們家的錢 妳也休想我在去你們那邊 就這麼簡單 尊重 只給對人尊重的人
很想罵髒話 又不是欠她錢 對別人態度就好 對我就GY! 我要去總經理那邊投訴她 看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