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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其實我們都是被欺負的 一群
作者: DANIEL 日期: 2012.02.06  天氣:  心情:
前兩天.為了小客車後座要系安全帶的規定

導致某藝人的日籍友人出手重創計程車司機
.
這個事件..暴露了當大官的

完全不顧升斗小民的悲哀

隨便定個政策

哪裡顧到實際執行的困難
.
這個政策立意非常好

只是

當大官的.沒考慮到計程車司機

當遇到喝醉酒的凶神惡煞

要宣導的時候.就差點送了命
.
結局都可以想像的到

找個民代溫情說項.來個黑道威脅恐嚇

再加上一連串4個小朋友

試想

一個單純的計程車司機

可以抵抗的了嗎
.
我敢說

永X律師事務所

拿到的費用.會比受害者的賠償.多很多
.
我想到一個好友.10幾年前發生的一件事
.
他的高中同學.某日來找他去喝花酒

反正他也性好粉味.就欣然前往

席間.他同學在旁裝睡.然後出現一個黑道分子

拿出一張500萬本票.叫他簽字

他很納悶.為什麼要簽字

話還沒說完..一拳就打下去.說你剛才賭博輸的

他說.我剛才沒有賭博啊

又一拳下來.你簽就是了

誰會跟皮肉過不去.就簽了

散席之後.家也不敢回.直奔警察局報案

旋即抓到相關人士
.
後來..對方的律師來談

你開了3家店.你在明.他有路無厝

簽了和解書.保證不再來找你

不然你有家有室.全家平安.你保證的了嗎
.
結果..妨礙自由.公訴罪部分.判6個月

其他.傷害.恐嚇取財...等.罪證不足.無罪
.
要堅持正義.有時候.是要付出代價的

只是....這代價.付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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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9-05 14:55
她, 61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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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8 19:38
她, 61歲,高雄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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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7 18:30
她, 59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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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7 10:38
她, 60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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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6 12:48
她, 54歲,基隆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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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6 01:48
她, 62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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