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國家,大多數家庭只包括父母和兒女。
至於祖父母,他們只要有能力的話,一般都會有自己的家而不會
跟兒女同住。
人們雖然跟遠親仍有聯絡,對這些人的義務卻很有限。基本上,
我們在這裡討論的就是這樣的家庭。可是,近年來其他形式的家庭
變得越來越常見....單親家庭,繼親家庭,以及為了某些理由父母並不同住的家庭。
在有些文化裡,擴大的家庭隨處可見。在這樣的家庭裡,只要可能的話,
祖父母通常會由兒女負責照顧,而且一般人跟遠親的關係也很密切,
對這些人負有相當責任。例如,家人可能合力照顧維持姪兒姪女或更疏遠
的親戚的生活,甚至資助他們上學。本人所討論的原則對擴大的家庭也適用。
在西方社會,擴大的家庭一向關係緊密,可是,在西方個人主義和經濟壓力
影響之下,傳統的大家庭正漸趨式微。結果許多人不再把照顧年老家人視為
責任或特權,而是看做負累。
有些年老父母甚至受到虐待。事實上,今日在許多國家,老年人都受到虐待和忽視。
在台灣,老人社會正逐漸增加,年輕人要工作不可能陪在老人身傍照顧,
於是經濟尚可就僱用外傭照顧老人。
老人無法自我照顧起居生活,又無法聘請外滽,就住進安養院,由專業人員照顧起居生活。
因此,在台灣設立安養院前途是可預期的。這是台灣未來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