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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小二羅銘賢人客倌請用茶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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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工作紀事
作者: 店小二羅銘賢人客倌請用茶 日期: 2008.05.15  天氣:  心情:


今天上班開車時.載到一位國中生.(該校名稱不予刊出)一上車隨手投了車錢.就大辣辣的坐在我駕駛座的後方.
我一看他頭的金額不足.便轉頭跟他說:同學以後車錢不夠要記得跟司機說喔!不可以這樣亂投車錢.那小鬼回我話:
我哪有投不夠.我只坐一站而已.我回他:你知道你投多少錢嗎?他回答:12圓ㄚ.我說:小朋友你很白目喔!做錯是還敢
強辯.誰管你要坐幾站.一上車本來就要投足夠的車錢.而且公車從12圓漲價到15圓.已經很久了你不知道嗎?!
況且如果你真的要省錢.就去辦學生悠遊卡.刷依次卡才扣9圓.不然你撘公車投現就要15圓.下次在這樣亂投.
我就要你補足金額!!

!~!~!~!~!~!~!~!~!~!~!~!~!~!~!~!~!~!~!~!~!~!~!~!~!~!~!~!~!~!~!~!~!~!~!~!~!~!~!

呵呵!!各位一定覺得我很兇吧!!可是現在的小鬼很沒禮貌.有錢吃零食飲料上網咖.卻經常撘公車偷雞摸狗亂投車錢.
也經常看見一些家長.教壞小朋友故意逃票.甚至被抓到了.還會惱羞成怒.三字經都罵出口.如果這各國家的未來
下一代.都是這樣的話.那這各國家也快完蛋了>_< [=D] [8-}]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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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15 04:59
她, 47歲,花蓮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5 09:59]:

不會!!旁邊有寫.自備零錢.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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