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後覺得,人~不管是男或女人~的心都好矛盾 看了許多人的日記~怎麼都看到已經有交往的對象了, 卻又還忘不了上一個男女友?這樣不是很矛盾,而又對現交往對象不公平呢? 沒忘掉之前~這樣是不是因該,還不能接收新的感情‧ 接受了~是不是不能再有所留戀呢? 雖然人都是有感情的動物~很難忘記! 既然接受了也就要公平點~不是嗎? 不然要是前任又回頭找你~你是要接受還是不要呢? 那這樣是前任是小三還是現任呢? 我就不會這樣~我通常分手了~一定把她留下的東西全丟了 不是我不重感情~我是敢愛敢恨~拿得起放的下 不要有所留戀~這樣對下一個也比較公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