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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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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看到新聞真傻眼~
作者:
*樂兒*
日期: 2007.03.13 天氣:
心情: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我覺得罪犯很該死
一名神棍跟一位父親說要陰陽交合[:o#]
老婆的病才會好起來~而信仰已經走火入魔的父親
卻要女兒去讓神棍性侵害!最糟的是最後父親也有份
真他X的賤!!這種人為啥不去死一死阿!
而且已經五年了!那個女生真是愚孝!
真的很難相信世界上會發生這種事情~!
也很難相信有人真的會去這樣做![:o#]
真應該把性侵害的人(不論男女)
再額頭上次上"姦"~然後打斷雙腿
放他回去~看他要如何活下去!
要飯也要不到錢~腿斷了也沒辦法搶劫
哈!哈!哈!想到就開心![:D]
不過法律隨便就讓那種敗類出來了!
根本就沒屁用~!爛法律![:@]
最好笑的事還有在講求人權的!好笑!
他都會傷害別人了~給他人權幹嘛~![X(]
我曾經聽過一個真實案例
有一個外國女子被一個男生強暴了~
那個女生氣不過~!所以就花錢
找來三個女超級胖子(沒有歧視的意思)
強暴那個男生~最後聽說那個男生
看了三年的心理醫生才漸漸走出陰霾!
哈哈~真是個聽了令人舒爽的案例![=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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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3-16 19:40
她, 35歲,台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3-13 21:04
她, 40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