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續專三時,有一天怱然對我說;「媽媽,我明天帶一位女同學
回家讓妳看好不好?」 「為什麼?」先讓妳看看,免得妳不喜歡。
而我們又已經有感情了,要分手很痛苦!」聽到這些話,
一方面欣慰他對我的尊重,但也心疼孩子的顧慮與求全。
我說;「你喜歡的,媽媽一定都喜歡,不用顧慮。
但媽媽有四點交代:一,如果你初戀成功,我樂觀其成。
二,萬一失戀了,要拿得起,放得下,不可要死要活的。
三,分手時一定要心存感激,感謝她陪你度過成長的歲月。
和無數快樂時光。最後一點最重要;每次只能交一個。」
從此兒子快樂地和那位女同學一起學習,互相鼓勵,同時插班考上大學。
畢業前,女生已申請到英國進修的機會,但兒子未服兵役不能出國。
女生要求暫時分手,各奔前程。
失戀的兒子不久獲得新的安慰,服完兵役,續完研究所申請到國外
攻續博士的機會;但新女友在國內已有一份很好的工作,不想放棄。
兩人最後協議到此說再見,彼此祝福。到了國外,兒子又擁有了燦爛的春天。
我很慶幸兒子的幸運,也欣慰兒子恪守老媽的要求,更感激這些善良,
有智慧的女孩,陪伴兒子度過無數歡樂日子,也帶給他燦爛的年輕歲月。
兒子的孝順,女孩的智慧,帶給父母無限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