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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奮戰到底
作者: 沙米咚咚 日期: 2017.07.02  天氣:  心情:
最近偶然有機會近距離接觸到一位受害者,這才發現原來上一篇提到的第一類人一般都是慣犯,有一就有二,而且幾乎沒有例外!

受害的那名女孩樣貌清秀,皮膚白皙,還有一雙美麗水靈的眼睛,確實是個容易讓人留下好感的女孩,但也正是因為出色的外表,所以才會讓她遇到這種鳥事。

透過聆聽她的故事,才發現原來這事件對一個人的影響之深,傷害之大,若非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確實難以想像。過程中她一直精神緊繃,身心處於焦慮的狀態,下意識的會一直透過重複傷害自己(摳手指)的方式,壓抑住自己的情緒。
而事發至今一年後,她仍無法走出陰影,需要持續接受心理治療,也因此嚴重影響了她的工作。
可笑的是,一個本土上市上櫃的大公司在處理這件事情上,竟然異常的粗糙,公司僅以一句司法不起訴為由,不僅沒有對加害人盡到懲處,任由他繼續在原職位上逍遙之外,竟還將受害人調離放在旗下的子公司,讓新主管繼續對受害人霸凌,進行二次傷害。在女孩遭遇新上司貼標籤,新同事因流言刻意排擠下,她終於在忍了半年後崩潰離職,至今無法再回到工作崗位。目前她除了有輕微自殘傾向,睡眠障礙失眠等問題,她對人也不再信任。

本來之前看到林姓作家的事,第一時間還覺得是對方太想不開(畢竟已過了很久),但其實心理的傷害有時反而比生理的傷害來的嚴重多了,肉體上的傷會痛但總會復原,可心理陰影確卻是你揮之不去,無法逃避的夢魘。真的只能靠身邊人的支持,與自己強大的精神意志,以及時間才能慢慢淡去...很多時候還沒有撐到那個時候,可能就已經受不了折磨想不開輕生了...

也就是因為這樣,看到加害人可以逍遙法外,繼續肆無忌憚的對其他人下手,真的會很生氣,除了希望他踢到鐵板之外,也很想有司法以外的方式可以懲戒他..因為類似案件往往會因為證據不足不予以起訴,就算100件裡面有12件起訴成功,想想鬼島的法官,還有之前的判例,你就會很想用錢買黑用麻布袋套頭打到他爹娘不認...
凸=_=凸

最近連續發了幾篇連貫性的文碎碎念了一番,主要是因為發現性騷擾/性侵害真的是無所不在,比你想像中來的嚴重,發生的頻率也比你所知道的高,只是因為事件輕重與當事人的身份地位不同,而有不同的結局,其中也有許多故事也因為不光彩而永遠的被掩蓋住了...

這世界從來都不是公平的,如果你沒有雄厚的背景,就只能讓自己有一顆堅強的心,奮戰到底,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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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8-01-11 10:48
他, 53歲,新竹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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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1-10 21:29
他, 61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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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30 20:02
他, 50歲,新竹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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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30 19:55
他, 50歲,新竹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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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22 21:21
他, 50歲,新竹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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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06 21:12
他, 50歲,新竹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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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03 22:04
他, 54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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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03 14:15
他, 42歲,花蓮縣,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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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03 06:38
他, 44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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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03 00:47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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