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其實我好像蠻矛盾的,
有時候很討厭某些東西或事情,
可是心裡某部分又開始說,
其實那是正常的啦,
甚至到了其實我也蠻喜歡的?
口是心非!!!
ˊˇˋ
連自己都開始欺騙自己的時候,
該怎麼面對你自己,
或許我可以大聲的說出,
我愛這個世界,
我喜歡現在的生活,
但是我知道這個社會有黑暗,
很黑暗,
可是我也知道我的生活很枯燥,
也有很多壓力,
但是,
這個社會不就是如此?
今天發生了某X士殺人跳樓,
應該也會有人覺得,
讀的那麼高,
有瞎小闢用,
= ="""
轉個方向想,
何嘗不是大人過度溺愛,
與太少接觸了這個社會?
分個手也可以想殺人?
原來以前的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
被濫用到這種程度了,
可是大家不口頭上說出來,
卻都實行在行動中?
我跟別人灣家,
所以我要砍他?
我看他討厭,
所以我要在背後中傷他?
甚至在對方面前大罵?
亦或反正父母還有賺錢,
我又找不到工作,
所以我就當個米蟲好了?
這些事情在別人眼中被大聲斥罵,
可是卻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很多大人看到電視報紙在那邊罵罵罵,
回到家看到自己的孩子窩在電腦前,
何嘗不是相同的景象?
多久沒有省思你們自己了!!!
做自己不代表隨心所欲,
享樂生活不代表隨便生活,
我想要買很多東西不代表我可以負債,
我討厭某個不人代表我可以殺人,
法律,
規定起來雖然是有錢人用的,
我們可以說個連鎖效應,
如果大家都不遵守,
那定了不是沒用?
如果大家都遵守,
那才是有效的東西,
有些事情,
知道了,
也要做到,
Do it.
別再讓那些好的思想,
淪落為一句口號,
這跟政治人物有甚麼兩樣,
靠!!!
作秀,
乾脆在立法院演演戲,
唱唱歌好了,
還很愛上演政論節目,
污錢沒關係,
做點事情來看看就好,
壞事不是不能做,
請不要大大方方的做,
現在連殺個人都可以上頭版,
一堆錯誤事情被過度放大,
是不是會造成大家的意識慢慢認為,
那是可以,
其他人都幹過了,
我幹一下也沒差吧!!!
還是喜歡以前的社會,
九零年代,
兩十一世紀?
一個屁而已!!!
埃,
算了,
睡覺,
是為了做更久的工作阿!!!
休息,
是為了吃更多的飯,
早睡早起,
會頭好撞撞喔!!!
共勉之,
我愛這個社會很乾淨,
我愛這個世界很淳樸,
這樣我才可以做壞事阿!!!
花哈哈!!!
晚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