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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勇敢的人生
作者: jasonhu 日期: 2012.02.02  天氣:  心情:
在早期電腦剛開始萌芽階段,甚至尚未有電腦時代,日記與書信都要手寫,尤其是寫信,寫好了,然後貼上郵票往郵筒一丟寄出了,不久之後便到達對方的手中。

而現代人應該比較不用以寄信的方法去投遞了,彼此有了電腦,寫完之後一點出去,不稍幾分鐘就到達對方的電腦,這都是拜科技的進步。

日記與書信,持別是書信的情書,都是關於一個人的私密世界的私密文件。

可是比較起來,年輕時,我寧可相信情書多一些,至少比日記多很多。

名人的日記與書信,多半很難全身而退隱沒於世間。就像名人的八卦一樣,總有人千方百計要去挖掘名人的私密文件,尤其是媒體人,認為那裡是寶藏,

能挖出名人內心不為人知的礦脤。日記與書信,是這張藏寶圖裡最容易讓尋寶者興奮的線索。

名人之為名人,何嘗不知身後自己的私密文件,很難不被公諸於世。於是寫起日記,口吻多半像對史家交代心聲,對世人解釋立場,越自以為將在歷史留名的人,

日記,可能留給時間,留給自己回味,日記能為了寫給後人及自己看,而淪為私密文化:
當然,書信也能。不過,凡事都當從比較中看出相對的價值,

相對而言,書信要比日記更能誠懇記錄名人的的心聲。理由並不複雜,書信終歸是要寫給特定對象看的,若寫得太假,寫得太不貼近對方理解的脈洛,對方根本不會理睬,

更遑論進而有互動了。
書信因而在理解一個人的祕密世界時,能扮演更貼近真實的角色。

日記與書信另一差異是,日記單方面直剖個人心聲,書信則必須在互動中相互對話,

書信往往也就比日記顯得更動態些,透露的訊息也遠為豐富多樣,我們不僅可在信函裡看到書寫者內心躍動的軌跡,尤其能透過信函揣摩出對話人的樣態。

特別是書信中的情書,特別有意思。

情書是愛情的催化劑,,,,

情書,在一個人的書信歷史裡數量上絕不會佔極大比例,沒有太多人是一輩子在談戀愛的。

可是在質地上,情書的份量卻無與倫比。這跟情書的體質大有關係。

情書,是戀人溝通關係的一種管道,不如親密接觸那麼直接,卻是戀人每次約會道別後,牽繄想念,填補空白的最好工具。戀人藉情書的往來,交代了各自獨處時的想念,

然後在捧讀對方情書時感受戀人處於身傍的虛擬情境,於是,分手不再令人戀人焦慮,

獨處反而倍增下次見面時激情擁抱的動力,情書,穿針引線成了愛情催化劑。

當兩個人相愛時,他們是需要的是「身體」與「言語」。身體的親密接觸,是愛最極致表現,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

愛情關係裡毫不設防的底限,所以能被對方穿透,往往是因身體有了親密接觸,突破了這道關防。然而,身體的親密性,

如何願意為對方解禁?靠的是言語接觸累積了一定的信賴程度。身體的親密性一旦揭開,戀人們纏綿悱惻彼此交融後,如何繼續讓戀情發燒發熱,不至於日漸疏隔?

也要靠言語講通不斷的積累默契與熟悉。

所以戀人常常不斷說話,無論是用話語或文字,戀愛之前,不停的說,藉以認識對方,並讓對方認識自己;親密關係發生後,還要繼續說,藉以讓愛情提升到持久永恆的偕段。

情書,成了戀人不斷交談,不斷說話的一種記錄,很真實,也很殘酷,因為戀人從陌生到相愛,再從相愛到淡漠,情書往往都忠實記錄了這段歷程。

由於情書通常掌握在對方手上,事過境遷,此情未必願意追憶後,這些情書也就赤裸裸成為當事人不願重提,卻又不能否認的愛情見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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