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商十八年,一直在競爭中打滾. 人道是商場無情,商人間爾虞我詐,說穿了都是在競爭裡討碗飯吃,尋求安身立命之道. 競爭,有良性,也有惡性..良性是君子之爭,現實中較少,也要靠實力才能獲取..惡性競爭的例子則比比皆是,裡面有人性的卑劣面,更多的是肅殺與殘酷. 我不怕肅殺與殘酷.想要在商場上生存,這種考驗是必然的.即使與對手公平競爭,也不能免除這種現象. 最近,在兩岸藝術市場,一位發源自台灣台南的蕭姓業者,因吳冠中驗証為假,使得一件兩年多前高價拍賣出去的吳冠中油畫作品,因拍賣公司與畫作拍得者共同提出告訴,致使這位蕭姓業者進退失據,身陷超級風暴. 因為這張畫,正是這個蕭姓業者所提供. 對沉浸在藝術圈有年的人來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本案並不難處理. 為何事情會鬧大?還要訴諸司法? 很明顯只有一個答案.就是蕭姓業者買的便宜,而拍賣時賣價很高.價格上的懸殊不對等,造成他不願理性善後的僥倖心理. 沒想到對方在北京告了官. 蕭姓業者大聲對台灣媒體喊冤,意在見報找奧援.殊不知,若來路不正,只怕禍事接踵而至,曝光反到壞事. 競爭是常態,正道經營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