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說,喜歡一個人,除了愛他的優點之外,還要接受他的缺點。
『接受』這兩個字聽起來很無奈。『接受』是不夠的,我們應該愛上他的缺點。
他這個人好是好了,但是沒甚麼情趣,做人一板一眼。 沒情趣也不錯ㄚ!起碼他乖。這個缺點很好阿。
他這個人佔有欲很強,要你完全屬於他。他妒忌你和其他異性。 他要天天都見你。他給你的空間並不多。這個缺點好阿!總好過他一星期才見你一天。
他這個人沒甚麼野心,不夠努力,也不夠進取。最討厭的, 是他常常說:「這麼努力幹嘛?隨遇而安就好了。」 這個缺點不算缺點啊!誰說做人一定要有野心?
他是個冒失鬼,常常遺失東西,不是忘記這件事,就是忘記另一件事。 坐飛機夜也忘記帶機票。這個缺點好可愛啊!這麼冒失的人一定沒心機。
他不修邊幅。吃飯的時候常常把衣服弄髒,穿的隨便,吃東西也沒品味 ,又不會享受人生。這個缺點好特別啊!這種可愛的冒失鬼很難找的。
他情緒化、任性、敏感、多情、不能給你安全感。這個缺點好浪漫啊!
從今天開始,不要接受他的缺點,要愛上他的缺點。 PS: 最近剛好一直在看張小嫻的書,就把最有心得的一些文章 放上來日記與大家一分享起,希望大家多多批評指教,如果你也有文章之中共鳴處 ,請也多多跟我分享,至於我為什麼會選這一篇呢? 那是因為我自己也常常會犯了以上之缺點,但嘴巴卻是告訴對方不去在意,不去在乎, 對方感受到的卻是粉濃的在意,但換各角度想,缺點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如果那個某人有看到這一篇文章,希望你能瞭解並體諒我對你的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