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安和路,國泰醫院,有家麵包店,該店麵包做得很好吃。 昨天下午旁晚時分,走路運動兼前去買麵包。 當行走在走廊時,看到前面一位行人忽然掉了一張伍百元, 於是把那張伍佰元紙鈔撿起來,趨前還給那位遺失者。 那位行人一直道謝不已。 撿到失物,本就是要歸還遺失者, 不是屬於自己,不該獨吞,這是為人處事原則, 相信這顃人很多不足為奇,而那些會據為己有的人, 也相信是少數人的貪婪行為。 別說區區五佰元,就是再多的錢,也不會據為私有, 這是為人基本原則,也相信台灣人都有如此觀念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