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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的曾祖左宗棠」讀後感(九)
作者: 一個壞人 日期: 2011.08.09  天氣:  心情:
(八)「天津教案」的後續發展:

他那年60歲,身體狀況已大不如前,長期腹瀉、頭昏、胃口不開、兩腿疲軟無力,右目失明,左眼也日漸昏蒙,經常臥床,實在已不適合擔當如此重任。他對待外國人首先已有畏難、懼怕的心理,也自認沒有對付外國人的「機智肺腸」;此外,他擔心天津事情鬧大了,此去可能兇多吉少,因此寫信給紀澤、紀鴻兩個兒子,做為遺囑,預先安排後事。他怕事態擴大,卻又想不出應對的良策。

曾國藩在去天津之前,先和奕訢通過函件商定了幾條原則:1.查清武蘭珍與王三的關係,但即使查出洋人牽涉拐騙案件,也要掩飾,為法國人留體面,以免激怒洋人;2.迅速緝拿兇手,彈壓士民,以慰各國;3.如果法國兵船開來挑釁,則絕不與之做戰(即一意妥協投降)。

曾國藩到津後,立即大抓「人犯」。雖然他知道天津民情洶湧,但不抓人又無法交差;崇厚還要他撤除道、府、縣三官之職,以悅洋人,他雖知此舉必失民心,但最後他仍屈服於法國駐華代辦羅淑亞的威脅與自己的恐懼而照辦了。他自己明白做得很不妥,因此在寫給曾紀澤的信中說:「吾此舉內負疚於神明,外得罪於清議,遠近皆將唾罵,而大局仍未能曲全」、「吾目昏頭暈,心膽俱裂,不料老年遭此大難」。

到了六月底,崇厚看曾國藩身體狀況不行,就奏請朝廷加派兩名大員來津會辦,一是朝內的毛昶(ㄔㄤˇ)熙,二是江蘇巡撫丁日昌。那時曾國藩已抓獲11人,丁日昌一到天津就說:「如此大案,總須緝獲四、五十人,分別斬絞或充軍,唯有如此,外國人才會認為中國政府有彈壓百姓之威權,他們的安全有了保障,才不至於聯合起來對付清廷」。往後曾國藩與丁日昌等陸續抓了八十多人,又聽從羅淑亞的無理要求,釋放了罪犯王三、安三和武蘭珍等。但這次的教案,丰大業等人是在群情激忿之下被大家你一拳、他一腳所打死的,在幾千人中要找出誰是主犯,怎麼可能有確鑿的證據(畢竟在當時還沒像現在有為數眾多的錄影監視系統)?!於是只有以嚴刑逼供、屈打成招。曾國藩也承認:「拿犯八十餘人,堅不可吐,其認供可以正法者不過七、八人,餘皆無供無證,將來不免驅之就戮。既無以對百姓,又無以謝清議」。

當時在朝官員與皇族,多數主張鎮壓百姓、妥協洋人,如恭親王奕訢、崇厚、曾國藩、李鴻章等,其中曾國藩明知錯不在百姓,但屈於洋人的淫威與船堅砲利,只好對無辜百姓下殺手,最後處死17人、充軍黑龍江25人、賠償法國46萬兩白銀、俄國3萬兩白銀,曰:「辦理不為不重,不惟足對法國,亦堪遍告諸邦」。

天津教案結束後,全國民情沸騰,認為是屈辱外交。天津人原以為曾國藩此來,將一反崇厚所為,備兵抗法,至此大失所望。一些被冤屈的犯人家屬紛紛去京告御狀,當然不會有任何結果。而曾國藩心中亦有愧,「內疚神明,外慚清議」,悒鬱寡歡,一年半後於南京兩江總督任所去世,終年62歲。

當時在朝官員與皇族中,也有少數人反對屈膝妥協,如醇親王奕環、內閣中書李如松、左宗棠等。左宗棠的態度是:「事件的起因是丰大業先向中國官員開槍,咎在法國,老百姓鬧事乃事出有因,不可視為亂民而鎮壓濫殺,反而應善用民氣,壯我聲勢,徐徐化解外國的無理進逼。如果外國只是索取點賠償,可以允許,但反對以無辜百姓的性命抵償!因外國以通商為利、眾怒為畏,若濫殺無辜激起更大的民怨,對其亦多有不利,所以必會設法轉圜,我方不可過度退讓失去立場」!可惜事與願違,因此左宗棠感嘆的說:「數年以來,空言自強,稍有變態,即不免為所震撼,洵可憂也」!(註1)



壞人評注:

1.洵:真實、確實。文末左宗棠所言翻譯成白話文為:「空談自強多年,一碰到狀況就嚇傻了,實在令人憂心啊」!

2.孫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清朝廷既不瞭解國際情勢,又過度自卑,所以不論有理無理,最後吃虧的都是自己(國家與百姓)。

3.清朝廷事事為外國設想周道,對本國無辜百姓卻是任意的抓、殺、流放,當然大失民心,最後失去政權亦是意料中事。

4.曾國藩乃一代名臣、封疆大吏,學養俱優,最後卻晚節不保,可惜了,就差了那一點硬氣與堅持。這點左宗棠就做得很好,言所當言,為所當為,此乃士大夫應有之氣節!至於李鴻章,就別提了,差曾國藩又更遠了。

5.那麼慈禧太后對處理天津教案的態度為何?骨子裡是要按奕訢和曾國藩的辦法,表面上卻下旨曾國藩:「此後如洋人仍有要挾恫嚇之語,務當力持正論,據理駁斥,庶可以折敵燄而張國威」,裝出一副正氣不可屈折的姿態,這種兩面手法,正是政客所擅長的啊!而許多不明就理的百姓卻很吃這一套,讓政客有胡做非為的本錢,最後受苦的還是百姓。噫!悲哉、謬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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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2-22 20:55
他, 99歲,臺東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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