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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小二羅銘賢人客倌請用茶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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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次說清楚
作者: 店小二羅銘賢人客倌請用茶 日期: 2006.05.25  天氣:  心情:

說我當時不陪她去產檢.!!記得當時我說我要請假陪她去她說不要.我說那隔天去她也不要.她偏要我早跟人約好要同學會的那一天才要去.這也硬要坳成我不陪她去嗎?也許妳們又要說同學會為何非去不可?!!因為那是10多年沒見面的同學會都快20年沒見面的同學會.而且她我行我素.我說什麼都不聽.根本是無理取鬧!!這樣明白了嗎!! [X(]對當初我也有錯.但是她ㄋㄟ難道都沒錯嗎!!她口口聲聲的說討厭劈腿的人.那請問她的行為不算劈腿嗎?!!不想講太明白卻一直逼我講出來實情.我也死心不想理她了.卻還要打電話來亂我.這又是怎樣!!我就好欺負嗎!!有本事亂我.就要有本事經得起反擊!!別玩不起又在那哭!!錢還不還妳們自己衡量我沒全都要回來.10多萬我只要回10萬就好.也沒要妳們一次還清.每各月還5000元.有誠意就好商量.跟我耍無賴耍潑婦或是耍流氓.這招對我無效!!把我惹毛了.大家法院見就是這樣!!別以為沒借據我就沒證據.我有當時轉帳的帳號跟明細.也可以調當初的通聯紀錄出來證明我沒說謊!!甚至當時也有人看見我借她錢的經過.怎樣還不夠清楚明白嗎?!!好自為之吧.別再惹惱我了!!妳們不好惹.我也不是省油的燈!!要硬碰硬大家走著瞧!!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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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6-05-26 09:36
她, 49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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