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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反盜版貿易協定
作者:
Fanity
日期: 2012.01.26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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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A -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 ,中譯:反盜版貿易協定,在2011/10/1,已經被美國、澳洲、加拿大、日本、摩洛哥、紐西蘭、新加坡、南韓這幾個國家簽署了。歐盟、墨西哥、瑞士表示支持,但沒有簽署(但有簽署的意圖)。歐盟議會將會在之後決定是否簽署此條約。
大概會在2012年開始啟用。(詳細時間未知)
說真的,我很懷疑簽署的政府有沒有能力執行這個協定。
因為這個協定裡面最重要的一條叫作邊境條款
他們授權ISP查看你的封包,查看你的封包裡面是不是傳送盜版資訊,也就是說今後P2P、BT也會被完全封殺。 同時也侵犯基本隱私,把人民的隱私當屁。
他們授權海關、邊境警察查看你的任何物品,就如同字面上的一樣,這項協定嚴格禁止任何盜版品的「出境」、流出(就像盜版當成毒品一樣取締)
台灣方面於2011年12月9日時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布研議申請加入
最近看到的東西
以後只要被海關發現有盜版物品都會被立刻扭送警局了
"任何"盜版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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